農農(農藥)〔2019〕1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規范登記證持有人變更等事項的申請與辦理,優化服務、便民利企,自2019年11月1日起,將農藥登記證持有人變更等事項,納入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受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中國農藥信息網點擊“數字平臺”欄目在線提交申請(http://www.chinapesticide.org.cn),并將必要資料郵寄至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或到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二)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及相關資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三)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進行技術審查。
(四)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辦理;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二、資料要求
(一)農藥登記證持有人變更。農藥登記證持有人變更的情形包括:企業原址更名或遷址更名;被兼并企業注銷,或被兼并企業放棄農藥生產,登記證全部轉移到兼并企業;控股51%以上集團企業,集團內部的農藥生產企業之間變更登記證。應提交以下資料:申請表、變更后的登記證持有人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同意變更意見、相關企業股權證明材料、原登記證持有人同意變更或放棄生產農藥產品的報告(或證明)、持有的農藥登記證原件、標簽原件等。
(二)農藥登記證或標簽補發。應提交申請表及有關說明材料。
(三)農藥登記證或標簽更正。應提交申請表及有關說明材料、原登記證或標簽。
(四)農藥登記數據庫信息添加。添加信息包括:新增申請人名稱、新有效成分、新劑型、新作物、新防治對象。應提交以下資料: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五)非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主要包括: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變更。應提交以下資料:申請表、變更后的人員及聯系方式信息、人員變更所涉及的農藥登記試驗名單、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同意變更意見等。
(六)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補發。應提交申請表及有關說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自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審批決定。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級農藥主管部門做好本轄區內宣傳工作,指導申請人按照要求辦理相關事項。
(二)工作中如遇問題,可與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聯系電話:010-59191817、59191803。
附件:
1. 農藥登記證持有人變更申請表
2. 農藥登記證補發申請表
3. 農藥標簽補發申請表
4. 農藥登記證更正申請表
5. 農藥標簽更正申請表
6. 農藥登記數據庫信息添加申請表
7. 非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申請表
8. 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補發申請表
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
2019年11月1日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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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農藥登記證持有人變更等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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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關于召開第二十屆山東省農藥信息交流會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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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2020年山東省農藥信息交流會回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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